2. 按照授权,开展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
3. 按照授权,负责船舶登记、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批、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船员证件管理工作。
4. 负责辖区内水上搜寻救助、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 承办中华人民共和由广东海事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