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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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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本处行政与业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航标、导航方面的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辖区航标年度工作计划,航标中远期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处辖区范围内按上级规定海上和港内公用助航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组织安排水岸导标大保养,确保助航设施正常运转。
三、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各时期生产与工作计划“航标设置、撤销、改变特征、航标专用器材购置、基建”等计划,并按时上报。
四、建立航标技术档案,组织处内技术经验交流,对有关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收集有关部门对航标的设置配布工作合理化建议汇总报局。
五、抓好处属各级党、团、工会组织的建设,搞好职工的管理与教育,加强处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处职工队伍政治思想,专业技术和科学文化素质。
六、负责对处属各科室、站、厂的行政管理,业务技术指导和后勤供应工作。
七、负责全处计划、财务、人事、劳资、职工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等工作。
八、根据工作需要,对处属人员进行内部合理调配安排。以及区内部干部人事考核,协助局有关部门做好处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任工资的调整及奖惩事项。
九、完善全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本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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