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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主 要 职 责
组 织 架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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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的规定和办法,具体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全局制服装具的制作、保管和发放工作;并根据广东局有关制服装具的管理规定,负责拟订本局机关(含后勤中心)人员制装年度计划及报批工作。

3. 根据局有关职工劳保用品管理规定,负责拟订局机关(含后勤中心)职工劳保用品的计划,并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

4. 负责拟订局机关办公大楼水、电、消防及电梯设施的改造、维修、维护以及临时性工程项目的计划,经报批后组织实施。

5.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及局机关本部所属产权房(使用房)修缮计划的编报、维护、维修工作。

6. 负责局机关本部房改房工作及房改房过渡期的管理。

7. 根据广东局的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局机关(含后勤服务中心)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

8. 协助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局机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局机关(含后勤服务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审批等工作。

9. 根据广东局医疗管理规定,具体负责局机关(含后勤中心)的医疗保健和防疫工作。

10. 负责局机关办公设备(包括文印设备、特种和专用设备)和办公用品(包括文具、家具)、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维修、维护、保管、发放及计划外报批,以及报废处理工作。

11. 负责局机关业务资料及表格的外付印刷工作。

12. 负责局机关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工作。

13. 负责局机关车辆的购置、上牌及协助局办公室办理车辆定编申报等工作。

14. 负责局机关电话总机及有线通信的设备购置、安装、保管、维护、维修等工作。

15. 负责局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16. 负责局机关会议室内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使用管理工作。

17. 负责局机关及广州地区单位职工集体户籍管理工作,办理职工户口的迁移手续。

18. 负责局机关的爱卫工作,以及办公大楼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

19. 负责局办公大楼水电费、有线电话费用的审核工作。

20. 负责局机关职工上班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21. 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门卫值班保卫工作。

22. 负责局机关(含后勤服务中心)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机关车队日常费用、及管理或审批权限内的购置、维修费用的报销工作。

23. 负责有关出租房屋租金的收取;办理承租房租金支付事宜。

24.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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