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局批准的组织机构,调整编制定员,并向局提出任免、奖惩、调动干部的意见。分析职工队伍状况,制定职工队伍建设措施。
二、负责华南沿海各指定的港口、航道、锚地的水深测绘任务,绘制海图及水深蓝图,为华南沿海港田及船舶航行提供安全保障。准确地收集、整理海区水文气象资料和测绘资料,编册存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水深变化情况。
三、组织完成局下达的各项测绘任务,制定大队测绘计划,指导测量队制订施工措施,并严格要求按规范作业,实行测绘成果二级验收,保证成图质量。
四、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专业培训,制定计划及相应的措施。
五、管理测绘仪器器材,拟定设备、器材购置申请或更新计划
六、管理测量船、督促各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工作。
七、在确保完成年度测绘任务的前提下,努力争取并完成计划外测绘工程。
八、健全和落实本单位的工作制度,抓好劳动纪律,开展科学管理,文明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九、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应急任务。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环村东路438号
邮编:510320
电话:(020)34084019 34084095
传真:(020)34084020
电子邮箱:hcmail@gdmsa.gov.cn |